作者:本站 发布时间:2023-08-26 11:41:59
共建和谐社会,律师在你身边——全国律师咨询日
8月26日是全国律师咨询日。1980年8月26日,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》。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律师制度的第一部法律,也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的恢复和重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》(1980年颁布)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于1986年7月,是社会团体法人,是全国性的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,依法对律师实行行业管理。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后,将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》这个特别的日子被定为“全国律师咨询日”。
今日我所开展讨论会,就“如何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和法律援助工作”,以及“百所进千村活动”等进行重点讨论,讨论会主要强调律师对待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要从事实、法律关系、法律规范、证据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法律分析,给出相应的法律意见或建议,并且在讨论会上向律师们讲解《律师法》、《律师执业管理办法》、《律师执业行为规范》、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》。
《律师法》是我国立法关于律师职业行为的基本法律,规定了律师的权利和义务,保障了律师的执业自由和独立性。《律师执业管理办法》则是对《律师法》的具体细化和补充,规定了律师执业的条件、管理制度和执业行为的规范。《律师执业行为规范》则进一步明确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。另外,为了维护律师行业的规范发展,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》对律师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的处罚规定,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律师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理。
通过此次讨论会,我们旨在进一步加强律师对群众普及法律法规,提高我所律师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意识,推动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。我们相信,只有通过法治的引导和规范,律师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,为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。